云逸一群人确实很多,除了云逸父母和大丫父母外,还有三姐妹加上叶凌姐弟;除了这帮人之外,像是悟空、小乖、小白、王子、金子一大群家伙也是颠颠的跟在后边。
当然了。这群家伙大多数是跟着混吃混喝的,真正能够帮上忙的是没有几个。
“吱吱吱!”
一开始悟空是蹲在云逸肩膀上的,只是走了一会儿后,悟空就窜了下去,在路边的草丛里逮蚂蚱。貌似小乖这家伙是非常喜欢生吃这东西,悟空就当做是养宠物一样捉了给小乖吃。
小白平日里虽然稳重,可是究其本质而言不过是一个刚成年的小狗,所以玩心大起的小白也在草丛里捉着蚂蚱。
而要说捉蚂蚱最多的,却不是小白也不是悟空,而是王子这家伙。
他仗着速度快和爆发力好,加上体型很是灵活的原因,使得捉蚂蚱的速度最快。
小乖这家伙憨厚,看到有人捉了蚂蚱那是来着不拒,终于让一向喜欢惹是生非的王子有了第一个真正欢迎他的动物。
一群人一路说笑着,一群动物玩闹着,很快众人就到了那一亩玉米地里。
这玉米地,不同于河滩地在沿河的地方,而是在靠着山林地,坡比较缓的地方。
青云山村里的庄稼地分好几种,最好的地自然是梯田和河滩地,这两种地形都很好,也都有各自的优缺点,算是各有千秋。
而第二种地,则是小山坡地,比起前面两种是很差,不过也算是能够糊口。
而第三种地则是半平地,村南的那一片现在建成了旅馆的南荒地,就算是半平地,只是因为里面的碎石沙子太多太多,所以才没人开垦。
而剩下的这最后一种,就是眼前的坡地了。
青云山村山林地的土质其实很好,在上面种植野菜、中草药,那是非常的不错;不过要是种植庄稼,那没有了草根护卫的土质没有两年就会流失的一干二净。
所以这坡地是最差的地,一般都是种些高粱、玉米之类的耐寒庄稼。
大丫家的玉米,或者说是云逸家的玉米地,那长势可叫一个好,一根根玉米秸秆长得很是粗壮,上面的叶子青绿青绿的,而那一个个的苞米也是长得又大又长。
这样一看,这玉米简直就不像是在山坡地上,反而像是在河滩地上长得那样好。
这当然不是平白无故来的,而是云逸好几次刻意在地里撒了一点儿空间泉水的原因,才让这里的玉米长得这么好。
相比于云逸家的玉米长势非常霸道,周围地里的玉米却是很差劲了,不说茎秆长得很细很贫弱,那叶子也是有些泛黄;而那苞米,自然是又短又细了。
除了这些毛病外,别人家的玉米大多数还是不能掰下来,青不说,还非常憋,煮来吃倒是合适,不过要是掰下来就爱恼火了。
卸下来东西之后,众人便在两位辈分最大的人带领下开始掰玉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