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旷天低树,江清月近人。
多了白云城主,连天地都似乎变得辽阔。
霍休嘴角的笑容有一丝僵硬,他似乎终于不那么确定。
不那么确定,自己能敌得过白云城主。
他究竟是受伤了,还是没受伤?这问题困扰着他,在脑海中萦绕,挥之不去。
手,不由自主握紧了刀。
能给他安全感的,只有自己,与自己的武器。
武器是没有生命的,就如同财宝一样,是不会背叛他的。
叶孤城笑了,很突兀,任何人,在生死决斗关头笑,都是不正常的。
能让他的对手,从心底深处感到恐惧。
霍休不由自主想,他是不是有什么后招,又或者,是有必胜的信心?
叶孤城确实有必胜的信心,因为他很确定,自己即使放下偶像包袱,用非一对一的手段,也要把霍休干掉!
对他来说,有一种东西,是比偶像包袱更重要的,那就是责任感。
叶城主不近女色,所以到现在都没有留下后代,他觉得自己还年轻,一个快三十岁的男人没有子嗣,对江湖人来说,并不是什么很少见的情况。
因为在江湖上漂泊的,都是浪子。
浪子是没有家庭拖累的。
没有子嗣,就代表着后继无人,他就是白云城的天,所以他不能出事,就算是为了自己的子民也不能出事。
更何况,对Boss来说,不是叶孤城死,就是他亡。
这成了一道必死的选择题,而白云城主,并非能够牺牲自己留下别人的好人,更何况,霍休要他死的理由还非常无厘头。
现在这里的人很多,有独孤一鹤,有朗月,有苏少英,还有他自己,而他们的对手,只有霍休一人。
他的机关,已经用在独孤一鹤身上,对叶孤城,只能凭借真功夫。
霍休谁都不相信是一件好事,正是这件好事,将他逼到了绝路。
叶孤城的笑,是必胜的笑。
死的,只会是霍休!
霍休手上有刀,但他却忽然觉得,自己使这把刀不是那么地得心应手,原本,他挥舞刀刃就如同挥舞自己的手臂,那是他身体的一部分,但现在,他的手臂却变得沉重,刀不那么轻巧。
他在同独孤一鹤的战斗中受了伤,但刚才,头脑中的兴奋之情却冲淡了伤口的痛苦,让他无法察觉自己的不适。
现在,充斥霍休心头的,只有错愕与恐惧,这些激烈的情感,让他的伤口更加疼痛,而动作,也变得迟缓。
叶孤城的手还是很稳,拔剑的速度还是很快,他的眼中闪烁着光芒,那是对胜利的笃定。
叶孤城:呵,你死定了!
满满的自信让他时刻处于最好的状态,就连被霍天青一掌拍裂的骨头,都不在隐隐作痛。
精神胜利法,是伟大的!
面对叶孤城凌厉的剑势,霍休只能疲于奔命,他的实力本来不该如此,但刚才,他已经与独孤一鹤有了一场战斗,实力被削弱了很多,而且,不仅叶孤城知道己方人能够围攻他,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周围到处都是敌人。
果然,他之前想得没错,白云城主是他完美计划中最大的搅局者,霍休恨只恨自己没有提前将对方处理掉,给自己留下后患。
叶孤城:呵,不知悔改。
叶孤城见对方的气息已乱,想着是时候给他最后一击了,比起霍休的财宝,他更在意的是这人的命。
财宝,金银,只要存在于世上就能找到,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不透风的墙。
而且叶孤城,对金鹏王朝的财产并没有图谋之意,他很富有,而且不缺钱,像他这样的人对于钱财虽然看重,但也没有到饥不择食的地步。
金鹏王朝的钱独吞了是锦上添花,不属于他,似乎也没有什么事。
但这世界上,像叶孤城一般不特别在乎钱的人并不多,而金鹏王朝的财宝足够世界上大部分兄弟为之反目。
暗处,有人在窃窃私语。
“找到叶城主了吗?”
“找到了。”
“他在哪里?”
“他在小树林里。”
“叶城主怎么会去那样的地方。”
“因为那不是一个普通的小树林。”
“不普通的小树林是什么样的。”
“那里不仅有独孤一鹤,还有霍休。”
“九公子岂不是一直想找这两人?”
“没错,但他也很想找白云城主。”
“所以三人是聚集在一起。”
“没错,霍休与叶城主,好像只能活下来一个。”
“九公子是不是要见到活的霍休,活的叶城主。”
“没错,他们一个都不能死。”
“他们现在一定要死一个怎么办。”
“有一个办法。”
“什么?”
“以命换命。”
九公子的眼线很多,也很神通广大,他在江南的人手,多得超乎所有人想象。
虽然九公子不认路,但他的下属们却个个都是认路的高手,从来不会迷路,就好比被放出去的一群鸽子,总能靠他们的记忆力返回原路。
他们的认路本事,仿佛为了弥补九公子不能说是缺陷的缺陷。
有这样的本事,似乎生下来就是为了做探子这一行的,只要目力够强,轻功也不弱,他们便也能做到很多事情。
九公子不认路,他们就成为他的眼睛,他的腿,替他完成一些需要做的事。
现在九公子不在这里,而他们有死人,应该怎么做。
几人一对视,心下已经有了计较。
那当然是完成九公子的每一个要求。
人命有的时候很不值钱,有的时候又很值钱。
如果用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,那么就是这几个探子绑在一起,都没有霍休来的珍贵。